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眼视光中心配套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现对眼视光中心配套服务项目进行调研,拟通过竞标的方式招采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眼视光配套服务模式,由医院提供场地及基础配套并协助管理,第三方公司负责设备投入、技术团队运营及日常管理,欢迎相关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地点:都江堰市金江社区中医医北路16号(医院门诊大楼3楼眼科,面积约19平方)。
二、医院眼科视光中心位置:
都江堰市金江社区中医医北路16号医院门诊大楼3楼眼科。
三、项目服务要求、服务范围:
(一)都江堰市中医医院眼视光配套服务项目
1.配合医院开展眼科眼视光学专业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
2.提供框架眼镜的验配、加工工作,配备配镜、加工所需的相关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四、相关要求:
(一)配镜人员的验光由医院眼科专业人员负责;
(二)医院提供场地、水和电等能源接口;
(三)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服务商自行实地勘察,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房屋的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医院不承担文件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
(四)服务商保证采购人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租;
(五)服务商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相关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去解除、变更并要求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采购人协助出具办理经营资质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等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服务商不得因此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
(七)服务商应为实际使用者,不得另作他用;
(八)服务商需按照采购人划分的功能区,按指定的功能依法经营,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服务商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
(九)由采购人提供制定场所开展工作,服务商自行负责经营场地的布置,布置方案需由采购人同意;
(十)人员要求:服务商在医院服务的所有人员须身心健康(必须持有健康证)、品行端正、着装整洁、言行文明、工作负责,并符合行业规范的要求;
(十一)服务商需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所有责任;
(十二)本项目地点无其他附属用房,不得私自搭建。服务商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经营点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服务商投资,但方案必须得到医院同意,符合建筑、消防以及卫生标准等要求;
(十三)本经营项目服务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
(十四)本经营项目的服务用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规划调整、拆除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需要拆除或另有他用的,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采购人因医院调整、管理等需要,在合同期内(三年)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并不予补偿;
(十五)本经营项目服务商须符合医院行风规定的要求。
五、参加调研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需具有视光相关行业正规资质及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零售)。(执行标准: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零售)。
六、调研内容
(1)公司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调研方案(并不仅限于以下)按顺序装订成册:
a.经营服务内容;
b.合作方案;
c.支付定额配套管理费的费用报价(按年)。
d.经营优势;
e.派驻团队(并不仅限于以下):视光专业视光师3名(含管理人员1名、具备资质角膜塑形镜验配师1名)。以上专业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f.其他增值服务;
g.同类业绩情况。
七、调研时间及地址
1.调研时间:2025年6月19日8:00 至6月25日17:00,过期不再接受调研
2.调研地点: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医教部
3.报名所需资料
(1)以上资质要求证明文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必须齐全;(2)方案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5388202772
邮箱:248488980@qq.com
八、特别申明
本次调研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全之处,敬请理解。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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